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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院介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能源供给系统以及建筑设施智能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研发、营销等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与创新能力,能够在设计研究院、工程公司、设备制造企业、管理部门等从事设计、研发、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应用人才。

特色优势:本专业是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别于2007、2012和2017年通过全国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教育评估和复评,并于2022年11月完成住建部工程教育评估认证专家进校考核,获得了专家的高度认可,通过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合格有效期6年。在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一,是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辽宁省首批优势特色专业、辽宁省示范专业、辽宁省重点专业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拥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一流课程5门。专业负责人为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本专业所属的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并列全国第14位,拥有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个,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

主干课程: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建筑环境学、流体输配管网、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建筑环境测量、暖通空调、供热工程、建筑热源、空调用制冷技术、燃气供应工程、建筑节能技术和施工组织与管理等。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城市建设、城市规划、能源管理、市政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矿企业、设计单位、建筑工程安装公司、经济管理部门和政府部门等从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领域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管理、咨询、科研和教学等工作。

选考科目: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物理(1门科目考试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仅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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